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116600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156号世元国际3008
TEL:0411-8718-9109
FAX:0411-8718-9109
MAIL:jun.li@akioka-dl.com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7号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 

  二、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内容信息来自于https://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505/t20250513_3963684.htm


Copyright@2013 秋冈贸易(大连)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辽ICP备15007386号-1 辽公网安备 21021302000232号 技术支持:仟亿科技

首页 |公司简介 |事业内容 |业务流程 |产品展示 |资料下载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