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600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156号世元国际3008TEL:0411-8718-9109FAX:0411-8718-9109MAIL:jun.li@akioka-dl.com
2021年第4号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深入落实简并税费申报推行工作,
现将我市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按期申报资源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纳。
纳税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本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
2021年5月28日
上一条:2021年 秋冈大连1月~5月 产品材质别出港量统计图
下一条:JIS G0581-1999 钢铸件的放射线检验法
Copyright@2013 秋冈贸易(大连)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辽ICP备15007386号-1 辽公网安备 21021302000232号 技术支持:仟亿科技
首页 |公司简介 |事业内容 |业务流程 |产品展示 |招聘信息 |新闻动态 |中国原材料价格行情 |联系我们